本报讯(记者 窦娜)12月15日,江苏省消费者陆女士打来电话,对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快表示感谢。
12月15日,陆女士打电话称,11月24日她通过淘宝网购买了300元的大枣,发货地址是周口市川汇区。她接到货物后打开发现,大枣已发霉变质不能食用,于是立即与经销商联系,要求退货。经销商当时答应收到大枣后立即退还货款,陆女士于12月9日把变质发霉的大枣通过物流邮寄给发货人。可是,等退回货物后,陆女士却怎么也联系不到经销商,无奈之下,陆女士向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求助。
当日,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接到陆女士的申诉后,按照其提供的电话,立即与经销商取得联系,在核实确定陆女士所说的情况后,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对经销商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条款以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听完讲解,经销商表示立即与陆女士联系并退还货款。
20分钟后,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再次接到陆女士的电话,称她已收到返还的货款。
据悉,这是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以来,我市成功调解的第一例网上购物纠纷案件。
线索提供:简锋 胡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