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普淑娟) 12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0年专项工作评议大会。市委副书记吕彩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民,副主任梁照仲、张宁萍、刘庆森、苗得雨、王建庄、董志辉,副市长陈锋,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禹星轸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富生出席会议。会议由梁照仲主持。
会议听取市中心城市建设和管理、市本级财政支出和管理、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和管理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三个专项工作调查组调查报告和9名人大代表评议发言。
吕彩霞指出,被评议单位要正确对待评议意见,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措施上要切实可行,整改上要求真务实,工作上要狠抓落实,不回避矛盾,真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提高对整改工作的认识,增强整改的自觉性。被评议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对评议提出的问题、建议和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分析,找出原因,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措施。
吕彩霞强调,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项工作评议调查组要全程监督被评议单位的整改工作,搞好跟踪督办;加强与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联系,深入被评议单位和基层,掌握整改动态,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注意巩固评议成果。被评议单位在整改工作中不能就事论事,要主动向更深层次延伸,多从领导上、管理上、服务上查原因、找差距,增强整改实效。要搞好建章立制,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内容具体、明确规范、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逐步把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不断巩固评议成果。
李洪民在讲话中对专项工作评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自今年9月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以来,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密切配合,大力支持;被评议单位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各专项工作评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李洪民强调,要认真落实专项工作评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着力推动工作。被评议单位要认真整改,要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高度,认真研究,切实解决问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每一个问题和每一条意见进行研究,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项项有结果,直到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止。市人大常委会要监督被评议单位搞好整改。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领导组和各专项工作评议调查组要认真抓好集中评议后的整改落实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施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专项工作评议的权威性、实效性。同时,对整改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甚至拒不整改的单位,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抓好整改。
陈锋代表市政府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