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和周口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换版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川汇区地方税务局决定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
此次普通发票换版体现了“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要求,按照填开方式把普通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不再按行业设置发票种类,将更加方便纳税人使用发票。对于遏制虚假发票,提高普通发票管理和数据应用水平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请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川汇区地方税务局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