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措施
本报讯 (记者 程鹏)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盐业管理政策法规,加大盐业市场监管力度,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盐业市场管理的通知》,严厉打击涉盐违法活动,规范我市食盐经营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强化盐业市场管理、普及碘盐供应、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的重要性,严厉打击涉盐违法活动,维护盐业市场的正常秩序;严格执行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格执行国家盐产品运销规定,坚决杜绝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要加大食盐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私自降低或哄抬盐价等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食盐、非碘盐、工业盐用于食品加工、酱菜腌制、餐饮、饲料加工、水产和畜牧养殖等行业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杜绝和禁止不符合食用盐标准的原盐、加工盐、土盐、硝盐以及利用工业废渣、废液生产的盐产品进入食用盐市场。对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市盐业、公安、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的盐业市场秩序。同时,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食用合格碘盐,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创造良好的食盐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