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西华县人民政府批准,西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注:1.该宗地地上附属物由逍遥镇政府负责按时拆除,并在成交后两个月内按时按要求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
2.具体规划要求以城建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2月15日,到西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地产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2月15日,到西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地产中心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个人竞买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2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在规定报名时间截止时,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少于三人时,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2月17日10时;不足三人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11年2月17日至2011年2月28日17时,提交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11年2月25日17时。拍卖(挂牌)地点:西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2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买保证金交纳:开户单位:西华县地产中心
开 户 行:建行西华分行
银行账号:41001565910050203532
联 系 人:宋应超
联系电话:0394-2532326 13526278698
联系地址:西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地产中心
西华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1月19日
宗地
编号
位 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
保证金
出让
起始价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A201101(原A20
1011)
西华县逍遥镇(原逍遥镇卫生院)
7883
(11.82亩)
住宅
用地
70
≤30%
≤1.6
≥35%
30
11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