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窦娜)春节即将来临,各大商家纷纷出招促销,消费者想捞实惠,逛街的多了,购物的多了,甚至逮着“便宜”掏钱的多了。为防止消费者在节日消费中权益受损,市工商局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开心购物时,要提高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理性的消费观念。
选择正规的消费场所。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特别注意不要贪图便宜,在无合法经营资格的流动摊点上消费,这样的场所容易发生消费纠纷,并且很难挽回经济损失。
检查商品包装和标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详细检查商品的产品名称、规格、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证明、质量安全标志等信息,避免购买“三无产品”和过期商品。对销售价格特别低的商品,要提高警惕,避免购买假冒伪劣商品。
在购买服装、鞋类、化妆品、食品、家电等商品时,还要特别注意避免落入“傍名牌”陷阱。所谓“傍名牌”,就是该类商品与大众熟知的名牌商品在商标、字号、企业名称上读音相同、相近;与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相同、相似;以国际知名品牌或企业“监制”为名义;或者打着“中国著名品牌”、“中国驰名名牌”等旗号做宣传,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
根据实际需要理性购物。节日期间,一些商家会抓住这个节日消费高峰期进行打折、清仓、买一赠一、抽奖等促销活动,一些不法经营者甚至采用先抬后降、假赠送、假抽奖等手段大肆兜售过季、质次、价高的商品。12315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根据实际需要理性购物,对节日期间商家促销攻势,购物之前应对各种优惠承诺、承诺限制条件等作全面了解,避免产生购物纠纷。
线索提供: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