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的”到“我的”,一字之变,天壤之别。如今,我市189万亩集体林地有其主,5万多户农民成了林地的主人,造林护林也因此由“要我干”变为“我要干”。
这一切的转变,皆因我市开始于2007年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短短3年时间,“地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渐成万亩林地生产力喷薄迸发的突破口——2010年,全市林地面积由2007年的164.5万亩增加到220万亩;林木蓄积量由2007年的1701万立方米增长到1900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由2007年的13.6%上升到22%;林业年产值达到58.9亿元。
明晰产权 奏响林业主体改革乐章
周口是农业大市。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全市结合农村实际,大规模营造农田林网。目前,我市是国家林业局确定的“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淮阳龙湖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国家湿地公园”;我市被授予“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称号;淮阳、沈丘两县获“河南省绿化模范县”称号;鹿邑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已通过复查;太康县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
但是,全市220万亩林地中有189万亩是集体林地,涉及167个乡镇和16个办事处。由于林业产权不明晰,群众从林业上得到的经济收益不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各界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
“县与县、乡与乡接合部和个别县的大坡大洼仍有大面积的林网空当。这对我市林业发展来说也是一个损失。因为不是自己的,农民种树没有积极性。”周口市林业局局长杜民庄谈及此事颇为无奈。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命脉,而林地则是农民致富的希望。
杜民庄认为,构建管理高效、产权明晰、运行有序、充满活力的林权体制,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关键,也是农民希望成真之所在。
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释放林地生产力,让林木活起来、林产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2007年,我市全面启动林改工作。
2008年春,市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立了推进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行的航标,并围绕“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等改革目标,对全市的集体林地沟、河、路、渠、荒坑荒地包括部分农田林网的土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承包、拍卖或返租转包。由此,“还林还权还利于民”如一把重锤,敲响了我市全面展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雄浑鼓点。
多策并举 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寒冬时节,穿行于商水县固墙镇田间,展现在记者面前的是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色:田面平整成方,麦苗长势喜人,树木挺拔茁壮,机井状如蜂窝,渠系纵横相连,道路四通八达。昔日缺苗少棵的路林,如今一排排杨树如整齐的士兵列队路旁。(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