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史书杰 见习记者 黄佳)本报曾报道过我市药品销售亟待加强监管的文章,一个多月过去,目前我市药品销售是什么状况,近日,记者再次进行采访。
无证也能营业,缺乏监管。记者在沈丘采访时发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标牌形同虚设,药品摆放五花八门,更不用说凭处方销售了,更有甚者,一家没有任何手续的药店照常营业。记者把这一情况反映给该县药监部门,截至记者发稿时没有接到该县药监部门的任何处理意见,这么明显的事实,记者反映都没有结果,更不用说普通老百姓了,由此可见,无证经营在沈丘也就见怪不怪了。不知道该县是如何进行日常药品销售监管的。
食品充当药品延误病情。记者在川汇区滨河路一养生堂内,以一名高血压患者身份前去咨询,工作人员让记者吃印有豫卫食字字样的一种保健食品红景乐。在此记者看到,几位老年人都在那排队做血糖检查,一位糖尿病老人说:“我在这吃药有四五个月了,总也不见好。”记者看到老人买的是标有豫卫食字2004第150号字样的一种叫怡乐的保健食品。记者告诉她这是保健药品,看病要去正规医院,在这只有耽误你的病情。
处方药不用处方害人不浅。记者在川汇区七一路和工农路附近的几家药店,随手能买到头孢、螺旋霉素等抗生素处方药,更有甚者,国家严格要求凭处方销售的、对孩子的肝脏及中枢神经都有损伤、副作用极大的“尼美舒利”不要任何手续都能买到。国家药监局2008年曾对“尼美舒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对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事项进行了严格限制,明确规定要凭处方购买,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才能服用,使用不当,将产生不良后果,要求各地药监部门加强监管。这一点普通百姓都知道,作为药品的销售者不会不知道,而一些药店贪图利益不看处方就卖药,视百姓生命健康不顾。
记者随即采访几位消费者,他们认为:药店几乎没有要过处方,他们当然也不会去医院开,如果药店要求严了,都凭处方销售,他们也能遵守相关规定,况且他们这样做对自身也有好处,避免滥用抗生素,因为普通人并不能分辨出哪些是处方药,哪些是非处方药。
而作为药品销售的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应该负起责任,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给老百姓提供一个良好健康的用药环境,加强药品监管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应在踏踏实实的实际工作中。
在此,记者也提醒市民,为了你的健康,买处方药一定要有医生开具的处方且在其指导下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