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的部署,根据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征管职责及人员划转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2010]55号)精神,从2011年1月1日起,契税、耕地占用税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周口市中心城区契税由周口市地方税务局契税所征收管理;周口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局负责征收其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占用税;周口市中心城区内除开发区行政区域以外的耕地占用税由川汇区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所负责征收管理;黄泛区行政区域内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由周口市地方税务局黄泛区局负责征收管理;其他县市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由各县市地方税务局下属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所或中心税务所征收管理。
对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我局将随时提供纳税咨询服务,欢迎广大纳税人对我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执法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周口市地方税务局服务电话:12366
周口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服务电话:8128068
周口市地方税务局监督电话:8128656
周口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电话:8128318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