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窦娜)2010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快速增长,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据市统计部门对全市530户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的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677.98元,比上年增长11%。 工薪收入依然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体。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7860.19元,比上年增长11%。工薪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的正常晋升和调资;津补贴改革的逐步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帮扶力度,使更多的下岗职工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
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近年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繁荣使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加入到自主创业的行列,经营净收入已成为城镇居民的重要收入来源。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051元,比上年增10.6%。
转移性收入大幅增加。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786.12元,占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98%,比上年增长13.2%。
财产性收入略有下降。随着个人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和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一些高收入家庭投资股市、房市,获得一定收益。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26元,比上年略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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