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日,市委召开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杨正超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成员单位和联系单位一定要树立反腐倡廉的政治观、全局观、责任观,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提升反腐败整体效能,齐心协力把全市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杨正超指出,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是以纪委牵头的协助党委研究谋划、代表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专门机构。加强协调,是贯彻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抓好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是增强突破复杂案件能力的重要手段。
杨正超指出,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一把手”牵头、副职主抓、纪检组长协助的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机制,确保协调工作上下联动、高效畅通;要认真落实协调会议制度、工作督导制度和案件统计制度,完善案件综合协调制度;要积极探索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实协调内容,丰富协调手段,增强惩治腐败效果;要发现、总结和推广成员单位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提高。
杨正超强调,当前的反腐败查案任务艰巨而繁重。因此,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依据各自职责严肃惩治腐败的同时,切实增强反腐败“大办案”意识,自觉把本职工作放在全市反腐败大格局中去把握,主动开展、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协调工作;要积极整合办案资源,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办案成本、确保办案质量;要坚持依据纪律和法律规定办案,互相尊重各职能部门的规定和程序,做到协调不包办、到位不越位;要严格遵守各自的工作程序和纪律,切实做到安全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要按照规定要求抓好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案件移送,实现执纪执法工作的衔接统一。此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开展协调服务、协调指导、协调管理、协调督办工作,以增强反腐败办案的合力。
(王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