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时事新闻
 
 
 
2011年3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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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近期,社会上有以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口市消费者协会名义,开展“消费者喜爱的商品”评选活动者,收取评选费用。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口市消费者协会郑重声明,我单位并未开展该项活动,不向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声明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周口市消费者协会

  201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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