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
本报讯 (记者 卢好亮) 郸城县自实施土地整理项目以来, 以惠及“三农”为目标,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严把项目公告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项目合同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等各个环节,确保土地整理项目切切实实惠及“三农”。
该县实施的国家和省级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石槽镇和汲水乡土地整理项目,目前已全部竣工,共整理土地3215.61公顷,总投资5124.64万元,新增耕地129.16公顷。通过田、水、路、林综合整治,该县项目区耕地整治成了“田地连片、路林成网、沟渠相通、机械耕作、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使项目区农民切实体会到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带来的好处。
该县在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过程中,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坚持“四个结合”。“一个中心”:即耕地质量提高,耕地面积增加,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四个结合”:即一是坚持在申报项目立项过程中与《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结合;二是坚持项目立项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相结合;三是坚持在申报项目立项过程中与当地耕作习惯相结合,注重农民群众的耕作习惯,广泛征求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村组干部、党员和群众意见,尊重当地耕作习惯;四是坚持在项目立项时,与农业专家、水利专家、林业专家、环保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相结合,围绕“三农”立项目,促发展。
目前,该县上报的巴集乡段寨村等5个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已获省政府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批,建设规模1420.08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资金1250万元已全部到位。同时,该县全力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上报4个土地整理项目,争取新增费用1.0926亿元,占全市的50%,规划整理土地6575.41公顷,可新增耕地213.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