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周政[2009]52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周政[2010]2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启动2011年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2011年周口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中的企业和单位。
二、申报条件:凡依法在周口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的企业和单位均可申报。
三、申报时间:2011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四、有关事宜
1.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由周口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市长质量奖奖牌、证书和奖金。
3.联系方式:具体事项咨询,可与周口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周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226885
8230130
联系人:王忠 李阳
周口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