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伟 实习生 迟驰)3月8日,县消费者协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副县长、县消费者协会会长王智华,县政协副主席孙杰出席会议。县消费者协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王智华宣读了2011年“3·15”活动方案,并就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一是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要始终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和研究;二是增强发展意识。全面服务建设小康社会,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思想,通过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增强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意识。要把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基本标准。
会上,县政协副主席孙杰就县消费者协会理事会部分人员变动情况作了说明。县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县工商局局长鹿怀生汇报了2010年工作和2011年工作总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