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法院
本报讯(记者 王河长 通讯员 孙涛 张献方)今年以来,郸城县法院要求全院各庭室科队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排查每一起案件,详细了解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加大工作力度,逐件逐案地去化解,消除各种信访隐患。
严格执行排期开庭制度,快审快结。该院要求,对立案庭排期开庭的案件,没有法定原因不得更改日期,而且经院长批准,已经开庭的案件,必须在15日内合议,作出裁决,5日内送达当事人,从而减少当事人因审理期限较长对审判人员的误解。
实行中层领导导诉制度。该院把全院27名中层领导按日排班,在机关大门口实行全日制导诉,星期天和节假日不休息,积极稳妥地对待人民群众来访来信。
以社会程序为宗旨,积极执行案件。该院强化思想和说服教育工作,提倡文明执行,和谐执行,廉洁执行,特别是对牵涉到困难企业和当事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倡导思想工作第一,民生第一,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判后法律释疑工作。针对当事人对法律的误解和不理解,该院要求审判法官对裁判结果,根据法律和证据进行耐心解释,让当事人胜败皆服,案结事了,达到处置一个案件,宣传一条法律,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