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闻“抢盐风”已平息,违规涨价商户被查处。心情刚好,便传来“退货潮”,接着又在《武汉晚报》看到郭某视13000斤食盐为“烫手山芋”之报道,心就又提到了嗓子眼。难道这不是“后遗症”。
日本遭天灾,中国便出了个“抢盐风”。匪夷所思之极,便想弄清此“人祸”的来龙去脉。
前面提到的郭先生说:“国家调控了,哪里都能买到盐……能不能把盐给我退了?”郭先生后悔不已:退不掉,卖不得,运不走,难道要自己慢慢吃完?看来此君压根抢购盐就不是为了自己吃。窃以为,这或许应属“唯利是图”之举。其实,纵观当今社会,诸如此类见利忘义之辈,数不胜数,比比皆是。实不知想赚便宜却吃大亏,轻而易举上当受骗者不胜枚举。这里可以肯定地说,郭先生当初根本就没有想过,“你把盐全买去,别人吃什么”之情、之理,更未思其后果。相反,只顾自己“赚钱”,到头来“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只能算“活该”!
笔者认为,出现“抢盐风”与“后遗症”,虽然表象反映出来是国民综合素质亟待提高,是人们盲目从众心态,是在突发事件时的非理性行为。但仔细琢磨,便不难看出,深层次昭示的是国人带有“苦难史”的某些缺憾,同时也折射出时下社会公共管理、社会服务中的一些弊端。
痛定思痛,这“缺憾”和“时弊”弥补与革除起来恐怕会很难,除确需“良医”、“良方”外,亦非一朝一夕之功可成,吾辈万不可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