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馨)4月12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2011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明确了2011年全市药品安监工作任务。会上,该局同全市21家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质量承诺书。
质量承诺书明确要求,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要牢记质量是企业生命的宗旨,牢固树立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断完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认真执行药品质量授权人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处方、工艺、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检验;认真做好基本药物的生产质量管理;主动做到“三个严把”,严把原辅料进厂关、严把生产环节每一关、严把成品检验关,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保证出厂药品一针一片均为合格产品;按照规定及时对主要人员、设备设施变更和委托生产、检验等进行备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规定及要求的药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主动、迅速召回;认真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主动收集、录报ADR病例,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应急预案,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制定药品质量分析制度,做好年度质量回顾分析,建立并实施问题药品召回制度和重大质量事故药品召回、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