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月红)“五一”小长假将至,许多市民开始准备外出旅游。在各家旅行社推出的诸多旅行线路面前,不少人往往无所适从。为避免出现“出发前兴高采烈、回来后灰头土脸”现象,市工商局12315提醒消费者,旅游消费需谨慎。
注意旅游线路是否合理。不可轻信小广告,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线路。低价的背后往往有景点缩水、时间缩水、服务质量缩水等行为。 旅行社往往通过安排一些自费项目获取票价回扣,消费者应避免落入低价陷阱。
认真签订旅游合同。注意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了解旅游行程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服务内容,对交通工具、住宿标准 、餐饮标准、景点游览内容、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都需详细约定。签订合同时,内容确认后再签字;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应该拒签。
防止旅游购物欺诈行为。消费者在旅途中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在购物点,一定要慎防“老乡”陷阱。一些不法经营者与导游相互勾结,事先将游客的籍贯、职业、家庭、爱好等个人资料通报给商店,然后上演一出他乡遇“老乡”的情感戏,蒙在鼓里并沉浸乡情中的消费者容易丧失警觉,以昂贵的价格买回劣质的商品。
依法维护自身权利。旅游者要保留好出发前签订的合同,最好随身携带,以便在旅游过程中依照合同标准,随时检查旅行社在吃、住、行、玩 、游方面的安排有无“缩水”。若遇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降低服务标准等现象,可随时拨打12315热线,向当地消协投诉或向旅游主管部门、相关行政部门申诉,直至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线索提供: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