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俊涛)5月5日,记者从太康县公安部门获悉,为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发展蔓延的势头,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该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打黑除恶专项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摸清全县范围内治安混乱区域和各类黑恶势力的底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掉各类黑恶势力,铲除其“保护伞”,坚决实现“打黑无空白区,除恶无空白点”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打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实现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经济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此次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四个重在”的工作要求,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工作方针,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一方、寻衅滋事、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及人员,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优化投资环境,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
据了解,太康县以期通过此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机制,逐步把打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此外,此项工作还作为今年该县平安建设的主要工作纳入考核。对完不成打黑除恶工作目标或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区域内黑恶势力横行、治安状况混乱、管理失控,致使黑恶势力恣意妄为,做大做强的;在排查中,敷衍塞责、草率马虎、漏登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单位或乡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的责任追究。政法部门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冷漠视之,对侦办案件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久侦不结的要追究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及主办人员的责任。对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战果辉煌、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