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保仓
2011年,是残疾人保障法实施20周年,今年的“全国助残日”主题是“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这一主题为残疾人工作赋予了新的时代特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上下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周口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挖掘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我市有70多万残疾人,他们是社会大家庭中的特殊群体,是最需要得到关心和帮助的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始终把给残疾人温暖和关爱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全面发展的工作方针,形成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合力,不断完善扶残助残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环境,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残疾人教育、康复、医疗、就业、文化、体育和无障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性和特别困难的情况,在政策措施上施以“普惠”加“特惠”,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各级政府残工委要强化职责,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残疾人联合会要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努力为残疾人服务,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尽职尽责。
要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普惠”政策与“特惠”救助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做好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二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保证残疾职工能平等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保证所有农村残疾人都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证城镇无业残疾人都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为贫困和低收入残疾人争取更多的福利政策,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确保残疾人生活改善程度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幅度相适应,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要不断提升为残疾人服务水平。一是健全服务体系。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需求,加快推进县(市、区)残疾人康复体系建设,广泛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等服务。二是努力提高康复技术水平。围绕2012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全面普及社区康复工作,积极打造新的残疾预防体系,增强公众残疾预防意识,有效控制残疾人口增长,提高全社会抵御伤残风险的能力。三是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优化无障碍法制发展环境、人文发展环境,加强公共设施与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利,让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切实使人道主义思想和人权保障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要大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一是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切实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体系,维护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力争使残疾学生高中和大学入学率达到60%和40%。二是全力推进残疾人创业就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社会参与的机会和权利。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指导,积极配合残联启动残疾人岗位开发计划和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努力开辟适合残疾人就业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促进残疾人就业。要组织针对不同残疾人的就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三是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四是积极引导残疾人勇敢面对现实、超越自我、发扬乐观进取精神。帮助他们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信念和对生活充满信心;动员和呼吁社会各界尊重理解残疾人,主动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一是落实政策,全面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和《在全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把残疾人事业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推进。要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网络建设,切实保护残疾人的人身安全,维护残疾人的正当权益。二是结合实际,把握需求。要深入调研、了解残疾人生活的基本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研究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政策措施,积极出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制度等涉及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政策安排,落实贫困残疾人低保待遇,加强残疾人生活救助,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和福利水平。三是全民动员,各界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一批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发扬扶贫济困的人道主义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四是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救助、帮扶工作,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各级政府及扶贫部门要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力度,为残疾人免费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充分利用小额信贷、农村互助金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摆脱贫困。开展“阳光安居工程”,加大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力度。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号召全社会爱心助残,使全体残疾人在巩固小康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向富裕生活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