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人民群众对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对建设美丽宜居城市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
与此形成强烈反差,和省内其他省辖市中心城区相比,无论是建设规模、人口数量、综合实力,还是建设品位、建设质量,我们都是落后的。这既有撤地设市较晚,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比较慢的原因,更有党员干部主观上依法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意识不强的原因。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就是这种现象的典型代表,什么地都敢占用,什么地方都能建设,什么手续不办就可以建设。
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已经到了刻不容缓、不治不可的地步。不根治“两违”,中心城区城将不城、市将不市;不根治“两违”,城市发展大局无从谈起,未来发展的质量无从谈起,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更无从谈起。
“两违”现象是中心城区发展的痼疾和毒瘤,对于“两违”乱象,必须用“重典”、出“重拳”、下“猛药”: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要坚决依法拆除,绝不允许姑息迁就;对综合治理对象,要坚决依法办事,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不管当事人有多么深的背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都要一视同仁,绝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对那些所谓的“钉子户”,在思想教育无效的情况下,要通过法律程序,坚决予以强行拆除,绝不允许无原则迁就。
治“乱”用“重典”。对于“两违”现象,如果只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痛不痒、不温不火,不仅乱象难止,必然乱上加乱。如此,人民群众可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