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难,党员干部先上;有利益,党员干部要让。这是我们党的宗旨使然,也是一个党员的党性使然。然而在很多时候,却并非如此。
根据调查,中心城区“两违”数量之多、范围之广,与党员干部违法占地建房引发群众盲目“跟风”有很大关系。违法建设最严重的地方,往往是党员干部违法建房最多的地方。
“两违”问题如此严重,党员干部的参与、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因此,治理“两违”,要先从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入手,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然后是群众。
对有“两违”行为的党员干部的处理,要查清事实,轻重有别。对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讲清问题、承认错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有效挽回社会影响的,由市纪检监察部门从轻处理;对相互攀比、等待观望、超过规定时间拒不说清情况、阻挠工作人员拆除的,要在彻底拆除其违法建筑的同时,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办。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先要做到;要求群众不去做的,党员干部坚决不去做。先党员后群众,这是我党长期以来形成的一条基本工作准则,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的形象、汇聚强大合力的有效方法,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去丰富和完善。
在治理“两违”中,只有做到先党员后群众,人民群众才会信服,才能赢得老百姓的尊重、理解、支持和拥护。如果反过来,板子只打在群众的屁股上,那治理“两违”的效果,恐怕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