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好亮 通讯员周继昌 赵先营)郸城县住建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打造县城诗意栖居环境,并结合全县开展的“转变作风、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基础服务设施水平,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亮点纷呈。近年来,已累计投入城区道路建设资金2.1亿元,新改建道路30多条、小街小巷40多条;建设保障性住房2424套,多方筹集资金300多万元,改造农村危房500户,全县保障性住房率达到93%,位居全市第二。
市政设施建设有序,民生工程尽职尽责。该县住建局围绕民生工程,快速推进重点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积极采取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公开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工程质量标准等“两公开”,为各级领导视察、督导、查看、询问服务好,为施工单位服务好,为市民参与工程建设服务好“三服务”,和层层负责制度、监督举报制度、暗访评比制度“三制度”等措施,全力打造廉政工程,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去年以来,该县住建局先后召开工程建设、监督、监理等单位参加的会议20多次,聘请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监督员30多名,抽调工程技术和监督监理人员60多名,制作了工程监督标示牌100多幅,监督整改工程11次。如今,该县县城道路靓丽洁净,路灯璀璨明亮,绿树成荫,温馨和谐,到处洋溢着安逸与祥和。
保障住房进展快,惠及居民用心实。首先是认真学习,及时掌握政策,确保有章可循。近年来,该县多次召开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带领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研究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出台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从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认定、监督管理等环节严格管理。其次是深入调研,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前期拆迁工作稳定。保障性住房选址后,该县住建局组织人员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采取工作人员一包一分包到户;保证拆迁资金一户一折送到拆迁户手中,先领钱后拆迁的“一包一保”办法,“一把手”亲自抓,副职具体抓,精干力量专门抓,相关部门协同抓。其三是建立组织,加强工程监管,确保顺利推进。该县住建局实行“一严二控”管理办法快速推进工程建设:“一严”,即严格监管,工程管理办公室人员驻扎工地,公开招标建筑队伍和监理公司基本情况,实行一日一报、一周一检制度,每层一验收,从建筑面积、层高、门窗等均实测实量;“二控”,即坚持控制套型标准,控制开发商利润,依照有关政策,在广泛深入调查后,确定了4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不同的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套型标准,减免各种行政性收费,真正让利于民。其四是加强审核,阳光操作,确保落实到困难家庭手中。该县住建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原则,公开2424套保障性住房的基本情况,申报程序、申报条件,公示办法、摇号程序等,通过电视台、电台向社会公开;公平,即不论单位、住址等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都必须由各居委会公示15天后,再上报审核;公正,即聘请县人大、县政协、纪检会等有关单位现场监督,公证处进行公证,对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公开摇号,进行网络和公告公示。目前,该县保障性住房完成总建筑面积143685平方米,其中新城小区建筑面积51553平方米,安民小区建筑面积92132平方米,基本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农村危房顺民意,扎实推进得民心。该县把500户农村危房改造列入工作重中之重,按照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的具体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快速推进。首先是把握好因地制宜、经济适用,最贫苦、最危险,原址、就地就近,地方特色,公开公平,符合村庄规划六原则,确保执行不走样。其次认真核实补助对象,把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易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等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逐一登记,深入农户,走访调查,记录在册,登记备案,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抽调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10名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工作组,全程进行资金监管。其三是严格执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该县住建局组织36名技术人员,对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进行了级别鉴定,逐项登记,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和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活动,加强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截至目前,已组织6次质量安全检查,查找出32处质量安全隐患,全部进行了整改;开设咨询服务窗口20多个,受询人员600多人次;办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班3次,培训人员达300多人。
同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民无怨言。该县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民无怨言。一是提出申请。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二是集体评议。村委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或经村民代表会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填写申请表,属新建房屋的,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上报到乡(镇)政府。三是入户审核。乡(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审查结果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四是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向社会公开,审批结果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其五是做好档案管理,为长远危房改造奠定基础。该县不断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同时,细化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有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建立健全了农户纸质档案表网络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纳入网络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