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贞1946年出生于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共产党员。
1987年,林秀贞和丈夫用多年的积蓄,在村里办起了一家小型玻璃钢厂,为8位残疾人创造就业岗位,还帮助他们解决了婚姻、看病等许多生活困难。手头宽裕了,林秀贞不仅把这些钱都用于赡养孤寡老人,还资助本村和邻村14名贫困家庭子女走进大中专院校。她帮助29名困难群众走出困境,圆了他们的“家庭梦”“养老梦”“就业梦”。她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村里修路、打机井、文化娱乐队伍建设、乡村中小学等公益事业捐资出力。
林秀贞做过多少善事,可能她自己都说不清了。十余年来,林秀贞先后获得枣强县“巾帼十杰”、“十佳尊老敬老模范”、衡水市“三八”红旗标兵、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母亲、全国道德模范、新中国“双百人物”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