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豫P—00855、豫P—09636、豫P—A0039、豫P—A6280车辆已转售给他人,以上车辆若因发生违章或事故等意外,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我单位无关,均由购车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周口市总工会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