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范围包括我市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及其职工(包括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各推荐2个单位和2名个人。对被评为“十佳单位”、“十佳职工”者,将按程序分别申报周口市“五一”劳动奖状、周口市“五一”劳动奖章。(郭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