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行为。
“医闹”的产生与发展
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国民素质进一步增强,使得群众在就医过程中了解更多的医疗知识。一旦患者出现意外,患者家属首先想到是医院的责任,从不想是患者正常死亡,所以就要求医院赔偿因患者死亡造成的损失及精神补偿,一旦条件不能满足,就采取过激行为,逼迫医院就范,这就是所谓的“医闹”。
“医闹”发生后,医院为使事态得到控制,往往采取妥协的办法,答应患者家属的要求,赔钱了事。这使得有些患者一旦出现死亡,其家属又不能理解死亡原因的情况下,就开始和医院讨价还价,不达目的不罢休。所以“医闹”非但没减少,而是有愈演愈烈之势。
“医闹”产生原因和处理结果
当一个看似没有大碍的病人到医院就诊后突然死亡,患者家属首先想到的是“人死在医生手上”,是医生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现有的处理医疗纠纷不外乎三种途径:一、申请医疗司法鉴定;二、起诉到人民法院;三、协商。患者家属往往采取的是第三种途径解决问题。因为他们认为:申请医疗鉴定不可靠,鉴定人员都是你们的人,鉴定结果当然是偏向医院的。打官司一打就是几年,我们不但耗不起时间,而且付不起高额的律师费,到时间赔个三核桃俩枣的,不满意也没有办法了。而协商的结果是:患者怎么死的我们不懂,你们是专业人员,我们说不过你们,我们就要那么多钱,你们不答应条件,我们只有闹。有些患者家属甚至在不和医院协商的前提下就开始私设灵棚、放鞭炮等,以求在谈判桌上增加砝码。
而医院为了挽回名誉或者息事宁人,闹者此招往往奏效,所以,处理结果大部分是患者获利,医院无奈。
医方:死人不是我们的错
医院会死人,这很正常,不是每一个送到医院来的病人都能治愈。医生能做的只是按照患者病情,合理治疗,但如果要求任何病、任何人都被治愈,我们做不到,而且有些病确实是突发的,根本无法预料,但我们尽力了。可如今,似乎医院只要有人死,就是医生医院的错,这是不公平的。其实,手术本身就有一定风险性,有时为抢救病人,我们寝食难安,可患者家属还是不理解。
医患双方,谁是弱者
太康县某医院护士吴莉(化名)说,患者在她工作的医院死亡后,患者家属不准她给别的患者打针,以至于把她的衣服都撕烂了。现在提起这事,小吴还是心有余悸。见到记者她还是控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委屈地哭了。有的主治医生还被患者家属控制、谩骂、殴打等。医护人员呼吁:谁能保障我们的权益和人身安全?我们的委屈又能向倾诉?
患者家属认为:相对来说,医院有钱有势,我们才是真正的弱者,我们人都没有了,你们医院赔点钱算什么。
处理“医闹”任重道远
对于“医闹”的处理往往是 政府调解,医院买单。有人形象的比喻“医闹”是被“私了”宠坏的孩子,面对患者的暴力维权,政府一心维稳,对“医闹”的情绪宣泄“软执法”,而患者家属恰好抓住这一点,谈判桌前漫天要价。
然而,这种处理办法不但加剧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而且为以后医患纠纷提供了可操作的空间。以上种种造成医院一看到危重病人医院不敢接,要求往上级医院转,这恰恰错过了急救病人的黄金时间。在采访过程中,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乡镇医院院长说:“万一病人死到我们医院,我们赔不起钱啊。”这恰恰反映出一部分医生的心声,都是“医闹”的结果。
要铲除“医闹”存在的土壤,就必须解开医患关系的死结,而要解开这个死结,医院和医生就必须主动采取措施,重建患者对自己的信任,在言语上、治疗上充分和患者及家属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解决“医闹”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向患者提供专业和法律方面的服务,同时降低患者依法维权的成本,指导他们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权,这样才能使“医闹”无隙可乘,失去生存的空间。
记者 史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