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2011年6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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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路4500多平方米
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本报讯 (记者 张艳丽) 6月11日上午,在周口市治理“两违”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市区两级城管会同市规划局、市公安局、荷花路办事处等单位,出动380多名执法人员和1台挖掘机,依法对川汇区常青路南段4500多平方米的个人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这是周口市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的第一次联合执法集中拆除行动。

  此次被拆除的违法建筑全部位于市区长青路南段的路两侧。记者在拆除现场看到,被刷上“拆”字的建筑,大多是沿街门店,有的刚建好正在装修,有的已经开张营业。川汇区城管局荷花办事处中队长刘景峰告诉记者,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这45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均是路边个别住户受利益驱使,占压道路规划红线自行修建的,属于违法建筑。一周前,市相关部门曾向违法建筑所有者下达《违法拆迁通知书》,要求他们自行拆除。但是,他们没有积极配合,有的拒不整改。随后,市治理“两违”办公室制订了对常青路南段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方案,决定对没有拆除或行动缓慢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在拆除现场,随着挖掘机挥舞长臂,违法建筑瞬间坍塌。不少围观市民告诉记者,这些房子占的就是路,既影响了大家的出行,也影响了市容市貌,早就应该拆除了。

  当天中午12时许,拆除行动结束。在现场指挥的川汇区副区长赵万俊告诉记者,常青路南段的违法建筑治理是我市以及川汇区“两违”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之一。此次共拆除违法建筑42间、4500多平方米,涉及12家住户。川汇区将以此次集中拆除行动为动力,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两违”治理的宣传力度,积极排查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坚决杜绝私搭乱建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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