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启峰 通讯员 杨光明)下周起,我市开始对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物价检查部门再次提醒各家房企:如果商品房届时仍存在不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将被处以每套5000元的罚款。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于下周一启动,将对中心城区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不留空白。此次整治行动主要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违规行为: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房企如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将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物价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和购房者,在整治期间,欢迎通过“12358”或8212358投诉举报各类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及时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