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西华县人民政府批准,西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注:(1)A201104号地块的土地起始价为1949.08万元(28万元/亩),其中商业用地面积6459.84平方米(9.69亩),居住用地面积39946.93平方米(59.92亩);A201105号地块的土地起始价为2081.04万元(29万元/亩), 其中商业用地面积7904.16平方米(11.86亩),居住用地面积39935.76平方米(59.9亩);(2)根据豫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要求,以上两宗地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量均不得低于住房总量的70%;(3)以上两宗地的耕地占用税在土地成交后均由竞得人按土地权属面积缴纳;竞得人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相关税费,依法办理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4)以上两宗地的房地产在成交后三个月内均由县政府负责按时交付给竞得人;(5)具体规划要求以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7月17日,到西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地产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7月17日,到西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地产中心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个人竞买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7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拍卖竞买资格。
六、在规定报名时间截止时,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少于三人时,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7月19日10时;不足三人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11年7月19日至2011年7月29日17时,提交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11年7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7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挂牌竞买资格。拍卖(挂牌)地点:西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买保证金交纳:开户单位:西华县地产中心
开户行:建行西华分行
银行账号:41001565910050203532
联系人:宋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4-2532869 2532326
13526278698 13633949799
联系地址:西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地产中心
西华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