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艳丽)记者日前从川汇区民政局获悉,为切实提高农村五保户住宿条件和生活水平,今年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的供养水平将得到再次提高,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提高到1320元,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提高到2240元,川汇区800多户五保户将从中受益。
据介绍,川汇区共有800多户五保户,分集中与分散供养两种。这次提高后的农村分散五保户年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提高到132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年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2240元,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1月至5月提高的部分一次性补发到位。
就如何用好五保户资金,川汇区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根据目前敬老院的实际情况用好每一笔五保供养资金,更加注重敬老院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五保对象住得进、留得住、过得好,愉快地度过幸福的晚年。同时,将严格按照《五保供养条例》要求,严把五保供养对象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关,做到手续齐全,认真落实省政府确定的五保供养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纳入到五保供养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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