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川汇区开始对林业、农村客运、岛际客运、出租车四个行业进行财政补贴。据悉,此次补贴资金属国家2010年成品油价格补助清算资金。
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补贴对象基础数据和分行业补贴标准,川汇区此次补贴资金总额为859.64万元,其中补贴出租车行业776.82万元,补贴车辆928辆,补贴标准为8370.915元/辆;补贴农村客运行业77.92万元,补贴车辆39.60标台,补贴标准为19674.948元/辆;补贴岛际客运2.28万元,按船只功率进行补贴,共补贴功率60.50千瓦,补贴标准为376.52元/千瓦;补贴林业2.62万元,补贴国有苗圃面积300亩,补贴标准为87.463元/亩。
按照有关规定,国有林业企业、苗圃的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到国有林业企业、苗圃。出租车行业、农村客运、岛际客运行业的补贴资金兑付,由财政部门把资金拨付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再由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兑付至补贴对象。(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