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普淑娟 通讯员 郁发顺)金色盾牌热血铸就,清正廉洁后人标兵。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近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同志签署命令,追授沈丘县公安局原纪委副书记、督察大队大队长巴进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人民币3万元。至此,我市共有8名民警被追授为国家二级英模称号。另有1名民警被追授为国家一级英模称号。
命令指出,巴进同志自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从警20多年来,他一直奋战在公安工作第一线,先后在交警、治安、纪委、督察等多个岗位工作,始终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2006年7月担任督察大队长以来,他全身心投入工作,秉公执纪,科学施策,关爱民警,以情护警,先后纠正执法过错31起,下发督察建议书、整改通知书120份,党政纪处理20人,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益28次,有效地遏制了民警违法违纪现象、保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他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在身患重病、家境困难的情况下,从未向组织提出过任何要求,以自身模范行动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2010年6月21日,巴进同志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50岁。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嘉奖3次,并多次被评为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