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俊涛 通讯员 王文华 王润生)7月22日,记者从太康县司法局了解到,该局采取具体措施,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受到好评。
该局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把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的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因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伤害并请求赔偿的,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特困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农民和残疾人等,纳入重点援助范围。
该局充分发挥全县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及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和联络员作用,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实行上门受理等服务,并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机构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该局还积极协调与困难群众联系密切的部门,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引导有需求的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简化受理审查程序、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是该局又一项便民措施。该局规定,对于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以及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受到损害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公民发放法律援助“绿卡”;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