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的意见》和《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丘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1年沈丘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2011年沈丘县县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中的企业。申报时间为2011年8月19日至8月30日。
二、申报条件:凡依法在沈丘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的企业和单位均可申报。
三、有关事宜:
1.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单位,由沈丘县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县长质量奖奖牌、证书和奖金。
3.联系方式:具体事项咨询可与沈丘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沈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4-5210833
联系人: 王哲
邮箱:zksqzj@163.com
沈丘县县长质量奖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