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俊涛 通讯员 高一麟) 9月8日,记者从太康县有关部门获悉,近年来,太康县大胆创新,在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督查、量化考核、严格奖惩方面积极探索,在全县创新“五种机制”,实现治保主任配备到村、综治经费保障到村、综治工作考评到村的“三个到村”管理模式,有效破解了村级治安防范的难题。
该县创新领导机制,各乡镇重视村级治安防范工作力度得以加强,各乡镇全部成立领导组,各行政村也分别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村级防范的组织实施。县与乡、乡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配备了治保主任,每个村组配备一名治安信息联络员,为村治保主任做好“顺风耳”、“千里眼”,全力抓好村级治安防范工作。
为破解基层警力不足、人防手段单一、防范死角多、密度较低、效果不够理想的难题,太康县创新工作机制,从多个方面不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在各行政村组织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复员退伍军人及群众威信高、热心治安防范工作的村民组建治安协会,按照户户参与的原则,实行轮班制度,形成了“县抓乡、乡包村,村干部带头、群众积极参与”的村级治安巡逻机制。各村在村头路口设立治安卡点,建成活动板房,扎紧治安防范篱笆,确保实现“封住口、把住点、控住线、管住面”的治安防范目标。该县采取“4+2”工作法,使明亮工程覆盖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了100%,真正做到“巷巷有灯,夜夜长明”。每个乡镇选择经济基础好的5个村作为试点村,安装视频探头,实现对主要路口的时时监控。
与此同时,太康县还创新督查、考核、奖惩机制,由县综治委组成强有力的督查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实行责任同担的考评捆绑体系,将平安建设考评制度延伸至村组。对于治安防范工作表现突出、年内实现零发案的行政村由县政府进行表彰;对于发生可防性案件的,取消评先资格;对于行政村一月内发生3起可防性案件的,实施一票否决;乡镇辖区月内发生5起可防性案件,对乡镇党委书记、综治办主任、专职副主任、派出所长通报批评,造成较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