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琰) 9月15日下午,我市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根据文明委《第三届周口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精神,我市成立活动组委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刘保仓任主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军分区组成。
据介绍,本次活动的评选标准是:2010年以来,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凡符合评选标准的周口籍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被推荐人选。已受过此类表彰的不再参与评选。
此次活动奖项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评选表彰2名,共表彰10名,同时授予周口市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
本次活动在10月下旬至11月中上旬进行最后评选阶段。届时,活动组委会将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研究确定20名候选人名单,并在《周口日报》、中华龙都网进行公示。同时,在《周口日报》、中华龙都网公布投票规则,接受群众投票。最后,根据群众和评审委员会投票结果,活动组委会提出入围人选,提交文明委研究确定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名单,并进行表彰。
就此次评选活动的最终目的,组委会成员许四军介绍:“活动不仅是发现典型、宣传典型、选树典型的过程,更是使道德模范的高尚精神境界和先进事迹成为广大群众的内在追求和自觉行动,推动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