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一)为了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示范的实施工作,确保示范项目质量,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太康县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周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进行了检查验收,重点查验了示范项目进度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示范工作顺利通过了此次检查验收。
太康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于2009年分别被确定为“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积极为示范项目提供服务,加大对示范项目质量和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切实保证了示范工作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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