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驻地招商 承接产业转移
本报讯 (记者 韦伟 通讯员 王卫东)10月6日,沈丘县外派北京、上海、深圳3个驻地招商联络处举行了挂牌仪式。这是沈丘县在今年大招商活动中,在以商招商、以企招商、以情招商(5个同乡会)、小分队招商(5个主要经济部门选派)、商会招商等成功经验基础上采取的又一个招商新举措。
新组建的3个招商联络处,每组成员两人,常驻京津(环渤海湾)、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开展驻地招商,与原派招商工作组实行“区域资源共享,紧盯项目线索”去招商,突出实效,有针对性地承接产业转移。
为选聘出懂招商、会招商、招来商的外派人员,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外派工作人员开展驻地招商的意见》,在全县范围内不拘一格“招贤纳士”,并在县政府网、县商务网、县电视台公示《沈丘县公开选聘外派驻地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的公告》,宣传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在选聘过程中,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面试答辩、综合考核等程序确定初选对象。初定选聘对象在县商务局集中15天进行岗前培训,择优发放《聘任书》,成为正式外派驻地招商工作人员。
外派驻地招商人员由县招商服务局负责管理。正式聘任工作人员与县招商服务局签订《沈丘县外派驻地招商工作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了外出招商目标任务、招商重点、政治(经济)待遇、奖励及惩罚措施。为了保障驻地招商工作的正常开展,县财政局设立专户,每个招商工作组每月安排1.5万元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