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鹿邑县张店镇财政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出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树立了财政人员的良好形象,今年被鹿邑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张店镇财政所在推行“一站式”服务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实行“一岗双责制”,从所长到一般职工,在工作中不搞特权,不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每人和财政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在财政经费困难的情况下,该所精打细算,确保了镇党委、镇政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在涉农资金发放管理中,该所推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同时,聘请县人大代表为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设立了举报电话。
张店镇财政所在廉政建设中,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粮食补贴、低保、五保供养、救灾款发放等,坚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个别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及村干部,一经查出,坚决处理和纠正。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该所工作人员素质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受到县财政局领导和群众的好评。(何心灵 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