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建设需要,凡在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坟需要搬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周口市委党校后侧、周口公园(洼冲沟)以南、中原路以西原康店、万庄、史滩社区坟院地范围内所有坟墓。
二、搬迁时间
请上述迁坟范围内坟墓之主,自公告之日起,务必于2011年11月12日之前自行迁移完毕,逾期未迁移的按无主坟墓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康店社区迁坟指挥部
2011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13193637033
1366394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