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金)昨日,记者由市卫生局了解到,2012年我市新农合将更加惠农,参保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由30元提高到50元,财政补助标准也将提高,最高报销金额增至15万元,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10万元,不管在哪一级医院,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都按90%的比例补偿。
个人缴费提高到50元
昨日,记者在市卫生局了解到,2012年我市新农合医疗补偿方案出台,新方案中,新农合参保农民个人缴费部分将由30元提高到50元。虽然个人缴费增多,但财政补助标准也将提高。市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参合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纳入门诊家庭账户后,财政补助资金将拿出40元至60元作为门诊统筹资金。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就医,首先扣减家庭账户余额,家庭账户余额扣减为零后,门诊费用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补偿,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为70元,可在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
住院报销封顶线涨至15万元
按照新方案,明年起,参保农民住院,累计报销金额的封顶线由10万元提至15万元。如果跨年度住院,不仅按出院时所在年度补偿标准报销,而且住院费用过高的,还可分年度计算补偿费用。市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一方案还有一样创新,即目前我市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保的计划内分娩婴儿,出生当年可以以参保母亲身份,同样享受新农合补偿。
报销比例提高10%
不光封顶线上涨,新农合报销比例也将有所提高。“越在基层,报销比例越高,此次增加幅度也越大。”按照新方案,除了省级医院65%的报销比例不动外,乡、县、市级医院的报销比例都有所提高,比如乡级医院,报销比例从以往的80%提高到90%。同时,报销起付线也有所调整,除在省级三级医院或者出省住院,报销起付线从1500元增加到2000元外,其他级别的医院维持原标准或略有下降。
工作人员介绍,这两项措施都是在确保农民受惠的同时,合理分流病人。去县级以上中医院,起付线在同级标准下降低100元,利用中医药治疗补偿比例提高10%,而14周岁以下儿童(含14周岁)报销起付线还能降一半。
住院费超10万元按90%比例报销
为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6万元、10万元的参保患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分别按80%、90%的比例给予补偿。例如一位在省人民医院住院的病人,如果他住院花费6.2万元,扣除2000元的起付金额,其余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直接能报销80%。
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
以往,在新农合规定中,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比例均为50%。而明年起,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补偿;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重性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及癫痫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补偿。儿童的6种大病报销比例依旧为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