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并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拟将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由此将造成公司注册资本从180,000,000.00元人民币减至5,000,000.00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本公司联系,逾期不提出的则视其为未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河南省华丰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