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民生
 
 
 
2011年11月4日 星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周口市区、项城市950元/月,其他八县820元/月

  本报讯  (记者  马月红  实习生  高会会)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按照我省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周口市区、项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700元上调至950元,西华、扶沟、沈丘、郸城、商水、太康、淮阳、鹿邑八个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从600元上调至820元。

  据了解,我市之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即周口市区、项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9元,其他八县月最低工资标准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8元。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我省将各地区划分为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分别执行高、中、低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综合考虑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调整后,属二类行政区域的周口市区和项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9元;我市的西华、扶沟、沈丘、郸城、商水、太康、淮阳、鹿邑八县属于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7元。

  据了解,这次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即以往我省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即“三险一金”,用人单位需另行支付。而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也就是说,发放到个人手中的月工资现金可能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要求的金额。

  据了解,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的项目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内容。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时事·广告
   第04版:教育视界
   第05版:社会民生
   第06版:商水新闻
   第07版:沙颍文艺
   第08版:项城新闻
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读者眼中的记者
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将提高
图片报道
勤俭节约 我们可以这样做
回国民工送锦旗感谢
寄封信也能为宣传中原经济区作贡献
为素质教育和孩子们而呼
全面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
记者真敬业,工作真辛苦
图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