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瑞才)昨日,记者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为支持中小型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今年10月31日颁布了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决定从11月1日起提高两税的起征点,要求各地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适用起征点。根据这一精神,我市也将按要求调高两税的起征点。起征点提高后,预计全市将有数万计中小企业成功“减负”,相对应地,全市的广大消费者以后买商品会更便宜些,从新政中直接受益。
新细则将让中小企业“减负”
据了解,国家新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国税方面:新细则对增值税从按月缴纳税款和按次缴纳税款两方面分别进行了调整。即:在按月缴纳税款方面,对于销售货物的纳税人来说,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对于销售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来说,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按次缴纳税款方面,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地税方面:新规调整之前,我国执行的是按期缴税的纳税人,起征点为月营业额达1000元~5000元,按次缴税的纳税人,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达100元;调整后按期缴税的纳税人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达5000元~20000元,按次缴税的纳税人,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达300元~500元。这样算下来,起征点提高后,全市预计将有数万个中小型企业都将被减负,每月仅税金就能省去几百元。
新细则让广大消费者获益
“每次调整,我市都会及时落实,因为调整牵涉到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所以要走一定程序……”市税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说,据他们了解到的情况,目前省局已开始在做调研和测算,至于我市具体的起征点是多少,什么时间调整,预计近期就会出来结果。
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提升,对于中小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将会产生啥影响。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如果我市按增值税提高到国家规定的最高额度2万元算,乘以最低3%的增值税税率,那么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每月就能省去600元,这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受益也会很明显,因为销售者一般都会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成本转嫁给了广大消费者,如果这个起征点提升后,消费者买东西可能就会更便宜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