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30日,我市“家电下乡”政策将停止执行。12月1日起,我市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近4年来,全市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30多万台(部),销售金额47亿元,效果明显,扩大了我市农村消费,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目前,我市财政部门正在积极调度资金,加大审核兑付力度,既要保证资金安全,又要做到应补尽补,力争把这一惠农政策办好办实,让农民群众满意。(田印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