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周口市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凡占地范围内坟墓需搬迁,现将该地块迁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坟范围
周口市川汇区产业集聚区内北四路南侧、轻工二路东侧、李多楼社区自然路北侧、轻工三路西侧范围内所有坟墓。
二、搬迁时间
请上述迁坟范围内坟墓之主,务必于2011年11月20日前自行迁移完毕。
三、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联系人:
城北办事处 王卫东 13603941936
小桥办事处 叶耀德 13839499689
园艺场 秦一平 13903941661
特此公告!
周口市川汇区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