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公安局公开向社会发布了《周口市公安机关“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并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信箱地址,广泛向社会征集“四黑四害”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挤压“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奖励办法》规定:依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举报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分为以下四种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涉案金额100 万元以上犯罪案件的,给予举报人3 万元至5 万元的奖励;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涉案金额超过50 万元、不满100万元犯罪案件的,给予举报人1 万元至3 万元的奖励;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涉案金额10 万元以下案件的,给予举报人3000 元至1 万元的奖励;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社会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的,按照前三项标准高限金额给予举报人奖励。
据了解,公民举报“四黑四害”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包括: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制售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收赃销赃的“黑市场”;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
市公安局已开通了以下三种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394-8123522(工作期间)、0394-8123426(工作期间)、13707625769(24小时);举报电子邮箱:zkzadshsh2011@163.com;举报信收信单位:周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地址:周口市川汇区黄河路西段市公安局巡防综合楼,邮编:466000。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公安机关都将认真核查,一经查实都将依法处理,对举报有功的人员予以奖励。(郁发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