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瑞才)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自今年9月1日在我市实施至今已两个月了,按照次月申报缴纳原则,10月是实施后的首个申报期,到底我市有多少纳税人受惠,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所得税科得到了准确数字,10月份,全市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环比下降2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税环比下降20%。也就是说,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全市工薪族和个体户的减负额都达到了20%,减税惠民政策已经在我市得以充分体现。
市地税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由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同时将第一档税率由5%降到3%,受此减负政策影响,10月份,全市个人所得税入库1164万元,环比下降8.5%,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个税448万元,比9月份的582万元减收134万元,环比下降2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税398万元,比9月份的498万元减收100万元,环比下降20%。
据市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9月1日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还减少了工薪所得税率级次、调整了税率和级距,同时还优化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工薪所得应纳税款应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10月份的工薪所得税才是执行新政策后的应纳税款。因此,9月份新政策的减税效应还未能体现,从10月份开始,新政策的减税效应才在我市得以充分体现。据粗略估计,全市将有数百万工薪族和个体户在此次减负新政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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